誠信經營

  公司治理 > 誠信經營
誠信經營

中宇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此外,本公司按其職銜訂定「董事道德行為準則」、「從業人員道德行為準則」之道德行為規範。
另針對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實施要點」等規章,均明訂禁止內線交易及防止洩漏內部重大資訊之情形,致生損害於本公司財產或利益者,應循相關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
依據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內,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副總經理及會計主管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本公司有價證券」。自2022年11月3日第十屆第十九次董事會起,有關前述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財會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該等人員知悉。2023年12月5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對現任董事進行「202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課程簡報;並將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之有關課程簡報放置公司內部官網供同仁瀏覽,瀏覽人數共475人觀看。

誠信經營單位及成果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管理部門推動制定相關規定,依據公司內部各單位工作職掌及範疇,負責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制定及監督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並由管理部門及稽核室每年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1. 人資處:
(1)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2)  誠信政策宣導之推動及協調。
2. 法務室:
(1)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原則。
(2)  配合法令制度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  制定並維護相關公司內部規章,例如董事道德行為準則、從業人員道德行為準則及從業人員倫理規範等。
3. 稽核室:
(1)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2)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2023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已由管理部門提報2023年度12月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1.  教育訓練:人資處於各訓練課程規劃法規、工程履約管理等系列課程,研修工程公司人 員應有法律常識、工作守則與行為規範進行宣導教育、員工智財概念、公司機密資訊及營業秘密保護教育訓練、專利基礎觀念暨實務研討等,並於課程中以案例研討方式強化誠信經營之理念與落實,共同管理與預防不誠信行為之產生,計265人次,合計221人時。
2.  法遵宣達:法務室彙整誠信經營守則及內部重大訊息處理重要規範,透過案例研討,宣導同仁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3.  溝通管道:員工可透過多重暢通管道與管理階層及人資處反映,並於網站、年報等對外文件及法人說明會對外活動宣示誠信經營政策及落實誠信經營之情形。
4.  定期檢核:訂有「從業人員道德行為準則」,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設立明確有效之懲戒制度。2023年無發生貪腐情事及反競爭行為。
檢舉制度

檢舉制度與檢舉人保護: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有具體檢舉制度,積極防範不誠實行為,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實行為或不當行為,指派稽核室為檢舉受理單位,受理同仁涉有不誠實行為之檢舉,並建立檢舉人保護制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內容均確實保密。

依據本公司申訴處理辦法,所有人員處理申訴案件,均應以「密件」方式辦理。檢舉案件處理流程如下:

1.  稽核室負責人員受理後填寫「稽核室受理投訴案件紀錄表」。
2.  稽核室經審慎查證後,會由相關單位妥為辦理,彙總陳主管核閱。
3.  相關單位應指定專案負責人或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經陳部門主管核閱後送稽核室覆核。
4.  稽核室定期彙總件數提報董事會。
5.  檢舉案件之調查結果,若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陳報至獨立董事。
6.  由專責人員記錄檢舉案件,從受理、立案、調查和報告等所有過程之相關資料,包括原始資料正本、書面文件、錄音檔以及其他形式等資料處理,其相關檢舉資料全程以密件方式處理,並規檔備查。
7.  處理檢舉或申訴案件時應保障檢舉人及利害關係人之身份資訊,並避免因檢舉行為,造成檢舉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受損。但不包含以誹謗、偽造或陷害他人為目的之檢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