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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對於持股千股以下的股東,在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公告;而對於千股及千股以上股東,則於股東大會30天前,以郵寄方式寄發開會通知書,皆有郵局開立之寄件証明以資佐証。沒有收到開會通知書可能是搬家或變更地址,如有變更地址,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統一證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本公司目前雖沒有設置股東服務信箱,但股東如有指教,本公司都會盡力為股東服務。本公司設有發言人,電話:07-3336138,股務組電話:07-3336138轉31606。

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一條規定:不得以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但代為發放股東會紀念品不在此限。本公司股東會紀念品,原則上僅於股東會會場發放,且不論股數多少均領取一份紀念品。

目前上市公司股東會大都在總公司所在地召開,主要是著眼於股東會之作業方便。本公司股東人數眾多,股東會作業甚為繁複,所需人力物力亦極為龐大,如果在別處召開,其間之往來作業實有困難。

依公司法第170條規定: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第171條規定: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颱風是不可預知的天候變化,雖然颱風造成停止上班上課,尚不致影響股東會之進行,而且,如果要改期,恐怕會造成違反法令之情形,會影響股東權益,我們也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詢問過,召開並無違法之情事。

依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第六條規定,應於股東會前15日備妥後備置於公司及股務代理處所,本公司均於規定期限內製作電子檔案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供股東下載或至本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