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3個月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中宇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由32位委員組成,其中勞工代表委員佔12位(37.5%),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安全衛生主管委員兼任執行秘書,每3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負責擬定、規劃、推動及督導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業務。 |

二、 每月分區召開「協力(承攬)商安全衛生委員會議」:每月由中、南部地區分別召開協力(承攬)商安全衛生委員會議,協調及溝通與承攬人間之安全衛生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對於主動提報虛驚事件、職安楷模、安全衛生改善提案優良人員及職安評比獲獎之協力(承攬)商,將於會議中公開表揚,並由專款專用之職安罰款專戶提供適當獎金予以獎勵。 |
三、 每月定期舉辦「職安人員教育訓練及座談會」:每月定期在座談會中與各工區交流安衛管理方式與缺失改善現況,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最新要求與做法,藉此增加現場職安人員本職學識及安衛管理能力。另事先指定與會者及輪流上台實施專題報告,並接受所有人員提問並解答,以培訓其專題主題設定、授課…等能力。2023年度期間共召開12次實體會議。 |
四、 現場安全衛生聯合巡檢:每月定期在中、南部地區實施現場安全衛生聯合巡檢,由安全衛生處指定巡檢工區,各單位二級主管全程陪同並參與稽核。聯合巡檢除可增加各單位安衛人員及二級主管的巡檢技巧與經驗外,在稽核過程當中也能參考其他單位的安衛管理方式,藉此修正並完善所屬工區的安全衛生管理,安全衛生處也會將巡檢各項優缺點或建議事項,於協力(承攬)商安全衛生委員會議中提出檢討。 |
五、 參加中宇公司其他溝通管道如下: |
1. 每月召開一級主管會議,安全衛生處於會中提出職安報告、檢討與建議。 |
2. 各工地每月應自行召開協力(承攬)商協議組織會議。 |
3. 每月由部門主管(一級單位)召開一次內部處務會議,並邀請所屬方案負責人及勞工代表參加會議,提出安全衛生建議與意見與做成會議記錄,需安全衛生處答覆者,應先會送之後再呈總經理批示。 |
4. 每季召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會中可由委員提案討論職安衛意見。 |
5. 每季召開勞資會議,會中可由勞方代表提案討論職安衛意見。 |
6. 每半年召開知識管理委員會,會中可由委員提案討論職安衛需求。 |
7. 每年召開管理審查會議,將職安衛意見提案討論。 |
8. 每年召開永續(ESG)管理委員會議,將職安衛意見提案討論。 |